湖南省绥宁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农业水利局对辖区5家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和1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单位的粮食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联合执法严格检查,发现1起未及时公布粮食收购价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发现1起未执行大米出厂产品检验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5家企业未完善《粮食经营台帐》,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联合执法组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警告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工作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为了深刻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对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违法违规案件,做到真监督、严执法,绥宁县出台《关于建立粮食购销联合执法协调机制》,组建粮食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建立联合执法工作联络机制、信息共享通报机制、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协调推进重大联动执法等工作,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做到“责权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推动联合执法工作向深向实、取得实效。